由于房屋对于普通的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财产,甚至可以说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证的办理是很多买房者特别关心的问题之一,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产权人也是非常的谨慎。那么房产证的更名有哪些情况呢?
一、房产证更名之夫妻之间直接添加
婚姻存续期间
如果大家是在婚烟期间想要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的话,可以直接进行添加。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大家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并且办理了房产证,即便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在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栏”明确标明了“单独所有”的除外。
所以大家如果是在婚姻期间想要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
大家要知道如果不在婚期间想要进行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来达到更名的目的。
二、房产证更名之赠与
采用赠与的形式来进行房产更名的情况主要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之间的更名,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有房有贷
一般房子如果还是在抵押贷款状态的话是不能够办理更名手续的,如果大家一定要更明的话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
如果大家的房子没有在抵押贷款,想要申请更名,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一定要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此外,大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
三、房产证更名之继承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说明将房子交予谁,通常就按照顺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
办理房屋继承的流程: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果是办理继承的话,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说存在经公证的遗嘱的话,大家还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这份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所以一般不会予以采纳的。
关于房产证更名,主要也就是上述三种情况了,其中夫妻之间的加名字是最常见的。很多人会特别介意房产证是否有自己的名字,其实只要是婚后买的房产,都是默认为夫妻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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